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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本报讯 2024年元旦、春节将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坚守节点、一刻不松。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12月29日,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太原市万柏林区太原九龙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原副经理许大肉及副经理王万秋、高万海违规报销燃油费问题。2016年1月至2020年5月,许大肉违规重复领取、报销燃油费共计3.91万元;2018年8月至2020年12月,王万秋、高万海分别违规报销燃油费2.15万元和2.22万元。2023年6月,许大肉、王万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高万海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赔。

  太原市杏花岭区精神康复医院副院长牛俊辉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23年5月,牛俊辉在赴温州市考察过程中,擅自改变公务行程,借机前往温州市洞头风景名胜区旅游,并违规报销住宿等相关费用。2023年9月,牛俊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赔。

  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水质维护科科长凌辉私车公养问题。2021年8月至2022年10月,凌辉在担任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防汛安全科副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使用单位加油卡为其个人车辆加油,费用共计2300余元。2023年6月,凌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赔。

  以上3起典型问题反映出作风建设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高压之下顶风违纪行为禁而不绝,隐蔽隐性、改头换面现象潜滋暗长。严肃查处这些问题,充分彰显了市委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坚定意志、毫不松懈纠治“四风”的坚强决心。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坚守底线、不逾红线,始终牢记“三个务必”、践行“三严三实”,不断弘扬清廉之风、涵养浩然之气,当好良好社风民风的引领者、营造者、维护者。

  年关就是廉关,节风连着作风。各级党组织要强化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把纠“四风”、树新风作为检验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尺,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不动摇,严格落实省纪委会风会纪“八严禁、八不准”,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严查处,对奢靡享乐之风寸步不让,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巩固拓展教育整顿成果,以钉钉子精神、“长牙齿”措施,重拳纠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及酒驾醉驾、高档烟酒茶等节日易发多发问题,大力整治违规办文办会及要材料过多过急、督查考核过多过频等加重基层负担问题,从严惩治违规插手市场经营活动、与不法商人搞利益勾连破坏营商环境等风腐交织问题,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串点成线、久久为功,以优良作风凝聚全市上下磅礴力量,为加快建设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太原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市纪委监委发布元旦、春节期间举报方式。来信请寄: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111号太原市纪委监委信访室(030021),举报电话:0351—12388,网上举报:http://bzlz.gov.cn。同时,可在微信手机客户端搜索“清廉太原”公众号,选择关注后,通过“信访举报”专栏举报。(李俊华、李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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