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盖家庄派出所民警、辅警开展日常巡逻防控时,发现一农户院内浓烟滚滚。见此情形,民警、辅警迅速赶到现场,联合在场人员将火扑灭,并将肇事人周某带回审查。经查,周某当时使用电焊枪在农户院内房顶处焊接支架,因没有做防护,焊渣掉落在房屋下的草棚里,将玉米秸秆及草棚引燃引起火灾。
4月13日上午,村民李某收拾自己家旧院期间,将未熄灭的烟头随手扔到地上,烟头引燃杂草引起火灾,面积较大。经询问,李某对其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4月16日,盖家庄派出所民警、辅警开展日常巡逻防控时,发现一农户院内浓烟滚滚。见此情形,民警、辅警迅速赶到现场,联合在场人员将火扑灭,并将肇事人周某带回审查。经查,周某当时使用电焊枪在农户院内房顶处焊接支架,因没有做防护,焊渣掉落在房屋下的草棚里,将玉米秸秆及草棚引燃引起火灾。
4月13日上午,村民李某收拾自己家旧院期间,将未熄灭的烟头随手扔到地上,烟头引燃杂草引起火灾,面积较大。经询问,李某对其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