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巡察的情况看,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产生持续效果,被巡察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意识和效果明显增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进一步向上向好。但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的党组织学习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全面准确,对“蹚出一条转型发展新路”的总体要求理解不深,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强,围绕高质量转型发展宣传造势不足、精准招商不够;有的机构改革推进缓慢,有机融合不到位,职能发挥不充分;有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不够强,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有的宗旨意识不强,民生类信访化解成效不高;有的“两个责任”扛得不牢、压得不实,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缺位,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有的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重点领域廉洁风险较大;有的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主动监督、精准监督不够;有的党组织建设有短板,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党费收缴不规范;有的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问题较为突出;有的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到位,干部长时间不轮岗交流,存在结构老化、利益固化等问题;有的对巡视巡察反馈、审计和专项检查等发现问题的整改不够彻底,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尚未形成。
反馈前,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有关情况,并就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兑现承诺、认真解决问题提出明确要求。
巡察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自觉把巡察整改过程作为加强政治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和推进转型发展蹚新路的过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抓好巡察整改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党组(党委)书记要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真正把巡察整改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推动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巡察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狠抓思想整改,严肃认真地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反思剖析,坚持标本兼治,把本轮巡察反馈的问题与中央巡视山西、省委巡视太原反馈涉及的问题结合起来,与民主生活会剖析的问题结合起来,与推进重点工作和深化改革结合起来,集成整改、一体推进,把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体现到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生态上,体现到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为我市“十四五”高质量转型发展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梁 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