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铜柱——男,中共党员,经济学学士,四级高级法官。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院审判委员会委员。2008年被太原市法学会评为太原市“十佳法学工作者”。201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优秀廉政监察员”并记个人三等功。2020年10月被评为全省审判业务专家。
因不可抗力因素,某民营企业未在约定时间内提供给被告约定好的技术服务。被告拒绝支付3万元尾款。景铜柱了解这一情况后,决定为双方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谅解。
不久前,该民营企业负责人带着员工一起来到市法院。
“您终于忙完回来了”。在法院南门口,该企业负责人等到了景铜柱法官。
“您的案件处理完了,是不是又遇到了其他事?”
“我和公司员工来给您送锦旗啦,感谢法院的公正裁判,感谢你们对民营企业的支持!”
金杯银杯,不如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百姓的夸奖。景铜柱为自己的职业选择而自豪。
“我的父亲曾说,人不一定要有多大光荣,但必须要有追求,不论你做什么事情,有追求,人这一辈子就足够了。”景铜柱也曾不止一次地问自己,为什么会选择法官这个职业,慢慢地,他从工作中找到了答案。
1996年至今,景铜柱共审理各类一、二审案件约2200余件,圆满地完成各项审判任务。他曾主审了我省首例植物新品种案、我省最大的军民分立企业破产案、我市首例商贸企业破产案及以全国人大代表申纪兰为原型的《西沟故事》著作权纠纷案、太原市首例司法确认驰名商标案等新类型案件。
在破产案件审判中,景铜柱时刻注意保护债权人和破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创新办案程序。在审理太原纺织品批发公司破产案时,他打破常规,结合法律和商贸企业的特点,提出对资产提前审计和评估,确定资产资不抵债后,再行宣告破产还债的“五步法”,为深化“推进国企破产案”创新课题提供了典型范例。
在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中,他积极探索知识产权案件调解之路,强化庭前释法和庭中、庭后调解工作,灵活运用“面对面”“背靠背”等调解方式开展工作,所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调撤率达70%以上。他曾一次性调撤63件一审知识产权案,真正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裁判文书的改革上,他注重强化裁判文书的说理功能,尽可能地全面反映法庭庭审情况和法官判断、推理、裁判的过程,努力增强当事人对裁判过程的满意度和裁判结果的认同感,不断提升司法的公信力。
2018年12月,景铜柱担任民二庭庭长和党支部书记后,坚持党建和审判两手抓。在审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中,他和全庭法官一起集思广益,创新并探索总结出多名法官同庭审理362件案件的庭审模式,达到简化庭审程序,化繁为简的集约化矛盾解决效果,及时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当我低头看到胸前的法徽时,为何会选择法官这个职业也就有了答案。”景铜柱说,对法律的信仰、对法官职业的热爱与崇敬,愿意择一业,终一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