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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布四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本报讯  今年以来,我市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开展了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集中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案件。8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对外公布了4起典型案例。

  小店区东业机械维修部危险废物未采取防范措施造成渗漏案。4月8日,市生态环境局小店分局对位于北格镇辛村的“小店区东业机械维修部”展开执法检查。该维修部主要从事普通机械维修、加工、建筑机械租赁等业务。检查发现,该维修部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地面未做防渗处理而流失大量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及其混合物,未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无台账,无法提供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废矿物油收集桶存放混乱。生态环境部门将案件移送至市公安局小店分局,涉案的5人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山西升恒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逃避监管排放污染物案。6月11日,接到群众举报后,市生态环境局小店分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对位于武宿枢纽太旧纪念馆北100米的山西升恒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展开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主要从事再生物资回收业务,在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况下,4月底安装一条泡沫熔炼加工生产线,回收生产再生泡沫颗粒,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生态环境部门将案件移送至市公安局小店分局,涉案的1人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山西时川物流有限公司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案。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小店分局对位于刘家堡乡西里解村的山西时川物流有限公司展开现场检查。该公司主要从事危险废物运输。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只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厂房内存有大量油桶,西侧安装有两个铁制池用于废旧机油过滤。靠东的池子空着,靠西的铁池内约存有八分之一的废机油。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立即组织一家有资质的机构,对现场废机油存量进行计量。经过磅,桶内有废机油2.082吨,铁制池内有废机油0.262吨,现场存放废机油量共计2.344吨。生态环境部门将案件移送至市公安局小店分局,涉案的1人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刘某某等人涉嫌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娄烦分局执法人员在马家庄乡现场检查时,发现马家庄村乔林沟内倾倒有大量黑色黏稠物,伴有刺鼻气味。4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娄烦分局将案件移送至娄烦县公安局,并委托检测公司对黑色黏稠物采样,初步认定为危险废物。同日,娄烦县公安局正式立案。经查,3处倾倒点共倾倒危险废物约3630吨。经跨省调查,倾倒的黑色黏稠物系山东某石化企业产生的废油渣非法转移至河南某企业进行非法处置后产生的二次油渣。采样鉴定结果,确认该废油渣属于危险废物。目前,市公安局正在组织跨省侦查,现已批捕21人,取保候审10人,网上追逃2人,刑拘1人。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任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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