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管理局主要负责管辖的城市道路、桥梁、人行通道、天桥、公共场所等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改造、维护,保证其完好、正常使用;市卫健委主要负责督促、指导管辖范围内各类医疗机构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维护,配合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各项宣传工作;市民政局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各类福利机构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维护;市工信局主要负责指导全市信息交流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开发和建设残疾人、老年人求助信息系统;市残联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范围内各类建筑、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维护;市规资局主要负责组织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规划;市住建局主要负责本市范围内新建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中无障碍设施建设;市房产局主要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已建成小区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和宣传工作,指导、督促已建成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做好设施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市园林局、市水务局主要负责公园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改造、维护。市公安交警支队主要负责城市道路无障碍通行的各种交通信号设施、标志标线、过街音响等设施的建设、改造、维护;市交通局主要负责管辖范围内各类交通建筑、交通设施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维护;市文旅局主要负责指导检查旅游星级饭店、旅游A级景区、公共文化场所等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维护;商务、教育、体育、通信、邮政、科技、金融保险、铁路、民航等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推进已建成设施设备的无障碍改造,并对无障碍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
我市要求,坚持建管并重,切实维护建设成果。对损坏、占用无障碍设施或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的,由执法部门及时查处。(陈 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