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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违法建设5家单位被处罚

  本报讯  10月12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违法建设查处公示,5家涉及无证、越证违法建设项目的单位受到处罚,罚款总额近240万元。

  山西乾通公路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建设的底商住宅楼、2#高层住宅楼,位于杏花岭区大东关街138号。对该项目底商住宅楼主体高度增高越证违法建设行为及2#高层住宅楼超建、增高等越证违法建设行为,共计罚款517182.5元。

  省发改委行政学院建设的培训中心,位于杏花岭区教场巷50号。对该项目越证违法建设行为处以罚款17705.67元。

  太原市兆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新源里住宅小区1#、3#、5#楼及地下车库,位于杏花岭区新源里13号。对该项目超建、地下室增高、裙房移位等越证违法建设行为,共计罚款1629774.7元。

  太原新南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阳光城翡丽湾(一期)项目1#、20#、26#、30#、31#、35#、37#、56#、62#楼,位于晋源区迎宾路北、滨河西路以西。对该项目增设电梯、封闭阳台及局部一层封闭等越证违法建设行为,处以罚款134084.1元。

  山西省贸促会建设的位于迎泽区桃园南路43号院的职工宿舍项目10号楼,属于无证违法建设,处以罚款94370.66元。                 (李晓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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