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晚,35岁的退役军人张崇虎路过柳巷南肖墙路口时,听到有人呼喊“抓小偷”。他毫不犹豫冲上前,抓捕犯罪嫌疑人郭某。在控制郭某过程中,张崇虎被捅伤心脏、左手、脖子、左大腿等部位。张崇虎被周围群众送往医院后,经过6个小时手术抢救才转危为安。
9月9日,公安机关以郭某涉嫌抢劫罪,提请迎泽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张崇虎受伤后,7万余元医药费、护理费基本都是借来的,加之后期需康复治疗,无法继续工作,没有经济收入;犯罪嫌疑人郭某无业,有多次前科劣迹,没有赔偿能力,案发后未能作出赔偿,导致张崇虎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随即,迎泽区检察院及时上报市检察院,启动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并为张崇虎联系了法律援助律师,集中审核救助申请材料,缩短办案期。一方面,积极与医院沟通,医院减免了部分医疗救助费用;另一方面,主动与公安机关联系,建议对张崇虎申报见义勇为,并希望尽快进行伤情鉴定。9月30日,公安机关作出司法鉴定,张崇虎的膈破裂及失血性休克构成重伤二级,心脏挫伤致心包积血及体表皮肤裂伤构成轻伤一级,创伤性血胸构成轻伤二级。该院还积极联合市红十字会、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等部门,以及张崇虎工作单位、党关系所在党支部,对他开展社会救助,提供困难帮扶。
10月19日,迎泽区检察院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张崇虎给予司法救助金8.5万元、对张崇虎儿子给予司法救助金1.5万元。(刘友旺、杜丽娟、史雅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