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办
各类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疫情防控措施。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对所有人员近14天内旅居史全面摸排,对有中高风险区及其所在地市旅居史人员及时向社区报备并严格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广大市民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多通风,坚持佩戴口罩,减少聚集,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刘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