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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设置警示标志 企业被罚三千元

  本报讯  因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太原北方重工机械有限公司被罚款3000元,责令限期整改。

  市应急管理局、晋源区应急管理局在例行检查中发现,太原北方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未按照相关规定,在厂内变压器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且厂区门口也无安全出口标志,违反《安全生产法》,被处罚款3000元,责令限期整改。

  目前,该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缴纳了罚款。        (申  波、王清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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