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设置警示标志 企业被罚三千元
市应急管理局、晋源区应急管理局在例行检查中发现,太原北方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未按照相关规定,在厂内变压器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且厂区门口也无安全出口标志,违反《安全生产法》,被处罚款3000元,责令限期整改。
目前,该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缴纳了罚款。 (申 波、王清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