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实,单位名称为太原林春舞蹈培训学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1401007942318111的社会组织存在两年(含两年)以上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决定对太原林春舞蹈培训学校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该社会组织的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及其所有印章同时作废。 因上述社会组织无法通过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现公告送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万柏林区人民政府或太原市民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太原市万柏林区民政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