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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货物内销 缓税利息暂免征收

  本报讯  1月21日消息,为支持加工贸易发展、纾解企业困难,今年,太原海关对企业申报内销加工贸易货物的,暂免征收内销缓税利息。此事项无需企业特别申请,在申报内销征税报关单时将自动免征。

  加工贸易货物内销缓税利息,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内销保税料件或制成品时,除按规定缴纳原进口环节税收外,还需要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缴纳因缓交税收而产生利息税。

  此次暂免征收内销缓税利息,是海关进一步扩大内销便利化的又一有力措施,进一步减轻了外贸企业的负担,有助于企业减少因疫情遭受的损失。该项政策的落地实施,预计全年可为山西省加工贸易企业减负数十万元。(李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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