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调研时的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林武书记、蓝佛安省长签署的省级总林长令(2022年第1号),贯彻落实蓝佛安省长在全省政府系统抓落实提高执行力推进会议上的讲话。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推进林草资源保护与发展工作,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打好绿色生态底色。
一、落实林长职责,全面压实责任。县、乡、村三级林长要严格落实管辖区域生态建设保护工作首长负责制,亲自调研安排部署本年度林草资源保护与发展工作,工作分解到人,明确各级各单位工作任务。亲自组织总林长会议、林长会议,亲自组织参与巡林工作。全面构建“市级组织,责任在县,运行在乡,管理在村”工作长效机制,为加快创建森林城市步伐、谱写绿色文明开放富裕美丽太原新篇章提供有力生态支撑。
二、以创森为抓手,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要将高质量完成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责任为重点工作来抓,充分发挥各级创森办的统筹协调作用,在严格落实耕地非农化精神的基础上,大规模开展国土绿化,着力提升森林质量,创新推动全民义务植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建设,力争到2022年底,国家森林城市五大类36项指标全面达标,完成草原生态修复5000亩,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太原力量。
三、坚持执法为民,加强林草资源保护。要强化森林和草原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执法效率,并同司法有效衔接,对森林督查发现问题要做到“案件查处、林地回收、追责问责”三到位,确保森林和草原资源的安全。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19.54%以上、湿地保护率达到55%、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3.5‰以内,松材线虫病防控目标任务完成率达到100%,同时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加强重点濒危野生动植物环境改善,做好陆生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
四、严格巡查监督,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认真贯彻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加强对自然保护地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法、强化监管、严格自然保护地内建设项目准入审查与建设过程监督管理,广泛宣传自然保护地相关法律法规与保护自然保护地重要性;积极倡导“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确保我市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事业健康发展。
五、坚决落实防控措施,严防森林火灾。各级林长要严格责任落实,主动巡林。严格落实省人大《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和省2022年第1号总林长令,禁止野外一切违规用火,加强重点人群、重要区域和重点时段管控。要针对“清明”前后特险期、特险周森林防火形势再安排再部署,压实县、乡、村等各级责任。要铺天盖地抓宣传,做到电视有节目、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章、手机有短信、车辆有广告、道路有标语、网络有帖子、职工有手册,全面提升社会关注度。要加强隐患排查,按照《太原市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抓好林区火灾隐患的排查治理,坚决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未燃之时。要严格火源管控,防火体系人员要全部到岗就位,设卡检查;要积极推广“防火码”的使用,运用好林区视频监控系统、防火APP系统、无人机巡查巡护等先进防火技术手段;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一切违规用火行为,确保火源不进山,火种不入林。要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准备,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各森林防灭火专业队、半专业队要匹配、补足物资,检修机具、靠前驻防,强化训练和演练,时刻处于备战状态,一旦发生火情,快速出击、重兵压上,坚决“打早、打小、打了”。要坚持生命至上,把扑火安全放在首位,坚决守住零伤亡底线。对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的,要严肃追究县、乡党政主要领导责任。
此令
太原市总林长:韦 韬 张新伟
2022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