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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专项治理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

  本报讯 为规范各级各类培训评价发证活动,省人社厅4月25日决定开展全省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乱培训、乱评价、乱收费、滥发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高证书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主要包括:(一)违规使用有关字样和标识等情况。在证书上违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和“职业资格”“岗位合格(凭证)”“专业技术职务”等字样;违规使用国徽、政府部门徽标等标识,以及与上述相关或易产生歧义和误导的字样、图案或水印;违规使用本机构以外其他部门或单位的标识等。(二)虚假或夸大宣传情况。假借行政机关名义或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部”“原×××部”和“包过”“国家认可”“上网可查”等字样进行培训评价发证活动宣传,对证书的含金量进行虚假、夸大宣传,故意误导社会假冒权威机构组织培训、评价、颁发证书。(三)违规培训、违规收费情况。超出办学许可的项目职业(工种)和等级范围开展培训,无办学许可证违规开展培训。违反法律法规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甚至恶意终止培训、抽逃资金等。(四)违规发放证书情况。打着“国家认可”“上网可查”等旗号,发放“山寨证书”,伪造证书真伪查询系统。提供培训、考试、发证一条龙服务,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五)其他情况。

  省人社厅对各地报送的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媒体报道、群众投诉举报集中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重点抽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培训评价机构、行业组织等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在专项治理基础上,将建立我省培训评价机构动态“黑名单”制度,将违法违规开展培训评价活动的机构纳入“黑名单”范围,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李晓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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