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茂银:
你与太原市万柏林区西铭街道小西铭村村民委员会于2008年9月18日签订的《承租南沟挖山填沟造地合同书》,经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认定为“承租合同”。根据当时的《合同法》和现行《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的租期最长二十年,超过二十年部分无效。上述合同约定的承租期限为三十年,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间。现依法登报声明如下:
双方签订的上述合同,期间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无效,即该合同有效期至2028年9月17日止,自2028年9月18日以后村委会将按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收回承租场地并且不续签合同。
特此声明
太原市万柏林区西铭街道小西铭村村民委员会
2022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