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包括七个部分,共18条。
第一部分强调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服务保障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的重大意义,围绕太忻一体化经济区五大战略定位,坚持新发展理念,找准工作切入点,依法能动履职,为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第二部分强调检察机关要依法严惩各类严重犯罪、金融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侵财犯罪、职务犯罪以及网络犯罪,高标准推进平安建设,为经济区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三部分强调检察机关要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全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完善虚假诉讼惩防机制,助力打造经济区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
第四部分强调检察机关要强化检察办案环节法律公共服务,提高经济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依法打击涉农领域犯罪,强化“三农”领域司法保护,服务打造经济区城乡区域融合新样板。
第五部分强调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四大检察融合履职、一体化办案,加大对“华北水塔”、京津冀绿色生态屏障检察保护力度,加大对五台山、云中河等重点景区公益保护力度,加强与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协作,服务打造经济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第六部分强调检察机关要积极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作用,积极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深入推进检察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助力经济区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
第七部分强调要加强经济区基层检察院建设、打造高素质检察人才队伍、加强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不断夯实服务保障经济区建设的检察基础。(刘友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