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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行政许可事项全面实行清单管理

  本报讯 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发布《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各县(市、区)在《太原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基础上承接、认领事项,编制公布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市、县审改办对全市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动态管理,上级清单作出动态调整的,市、县清单及时相应调整,确保清单与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及时有效衔接,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策协调联动。

  在此基础上,市、县两级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负责会同本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相关业务办理系统、政务服务大厅等平台和场所及时更新调整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一经公布,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擅自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等,不得超时限办理行政许可。实行清单管理后,各监管主体要加强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依法依规重点监管。(何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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