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二月,寒意未消;法治暖阳,如约而至。继成为全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之后,新年伊始,太原荣膺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在两年多的时间内,交出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答卷”。锦绣太原城,法治政府建设的宏伟蓝图已经磅礴展开;砥砺新时代,法治守护民生福祉的恢宏画卷正在激情绘就。而今在并州大地,处处可感受法治的脉搏,彰显着这座城市前进的步伐、法治的律动。
潮头风正劲,扬帆开新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带领下,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日益完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
长风万里,征程在前。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已然迈出坚实步伐,一个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正阔步向我们走来。
把舵定向
坚持高位推动“有高度”
党的领导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保证。“一把手”强力推进,“一盘棋”统筹实施,“一股劲”全力攻坚是我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显著特点。
市委、市政府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市工作重要位置,将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筑牢依法决策“防火墙”,在全省率先出台《太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各环节程序,明确法律责任;加强市政府常务会议、全体会议研究事项合法性审查管理,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考核督察,对县(市、区)政府制定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情况专门督办;颁布实施《太原市依法行政规定》,全省首家以政府规章推动各级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健全制度机制保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市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涉法事务研究与论证形成长效机制。
询事考言,循名责实。全市普遍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实行定责、落责、督责、考责、问责机制,通过“13710”政府督办系统推行工作交办、催办、督办制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构建了从党政主要负责人到全体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建设闭环责任体系。市委依法治市办制定考核办法,将年终述法工作纳入对领导干部法治建设履职能力的考评,晒一晒“法治成绩单”,实现责任倒逼,切实让法治政府建设成为领导干部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拿在手上的重点工作。
良法善治
践行立法为民“有广度”
法治建设,立法先行。
我市始终坚持制度建设要紧密结合发展需要和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推进“小快灵”“小切口”制度建设的探索实践,直面人民群众需求,筑牢改革发展稳定的法治基础。
民有所盼,法有所应;民有所需,法有所为。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指出要“坚持治山、治水、治气、治城一体推进”,我市跟进出台《太原市晋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出台《太原市农村自建房管理服务条例》,从体制机制上填补农村自建房屋安全制度空白;制定《太原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明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标准;修订《太原市社会用字管理办法》,规范化服务社会交流和经济发展;施行《太原市公共自行车管理办法》,保障百姓出行“最后一公里”。提纲挈领,纲举目张,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汇入守法,做到立一件、成一件、行一件。
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目前,我市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共87件,政府规章共4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共205件。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决策相衔接,对《太原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太原市行政审批管理办法》《太原市价格监督检查办法》《太原市绿色转型促进条例实施办法》开展立法后评估,并定期组织开展地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行“全面体检”。此外,拓宽社会各方立法参与途径,扩容至56家立法联系点,打造出参与政府立法调研、座谈、论证等途径的“民意直通车”,机制运行以来,提出意见建议共计300余条。
一件件立法成果应时而生,一个个法律空隙被及时填补,我市构架起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制度规范的“四梁八柱”。
“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有深度”
“打开电脑动动手指就能办,还能在线求助专职人员,真是太方便了!”足不出户,在家就成功办理了营业执照,选择邮寄模式后,只需坐等营业执照邮寄到家,创业者范玉阳对“一次不用跑”的体验赞不绝口。
这种方便快捷的服务,得益于我市不断完善的商事登记系统。该系统实行“智能审批+自助打照”“7×24小时、365天不打烊”等自助服务,智能审批机成为“家门口的店小二”,实现了“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全面推进商事登记“秒批秒办”。看得见的变化背后,是我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成果。
坚持简政放权,近三年市级承接、取消、下放行政职权59项,应放尽放、应放真放,全部承接到位、取消彻底、下放到位;全面启动“一枚印章管审批”,首批260项划转事项平稳承接,审管衔接;优化服务品质,建立“受审分离、集成联办”模式,97%依申请办理事项实现“只到一窗、一站办结”;首批501项社会事务类事项全程电子化“不见面”办理;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持续扩大“标准地”供应,14项原由企业办理的事项改由政府无偿代办……各种创新模式不断涌现,突破部门壁垒、地域限制,让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痛点堵点迎刃而解。
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审批项目少了,办事速度快了,执法效能高了,政务环境优了。在法治护航下,我市营商环境持续改善、连年进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全国80个重点城市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市排第29名,位居中部地区第3;《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指出太原市营商硬环境在291个城市中排第31位,位居省会城市前10,北方地区前10。法治引领和护航经济社会发展,让群众和企业享受到更多的实惠和便利,法治基因更深地融入城市血脉。
多元调处
守护公平正义“有力度”
近日,迎泽区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进行了一场“无声”调解。张女士是一名听力一级残障人士,无住房、无收入来源,与他人在遗产继承方面产生纠纷。张女士申请法律援助后,调解员说法析理,妥善化解了当事人双方的矛盾纠纷,并在庙前法庭进行了司法确认。迎泽区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是全省首家“一站式”矛盾纠纷解决平台,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司法确认于一体,形成了“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径。
基层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我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工作为依托,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各项机制有效运行,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2020年以来,太原市陆续出台《关于发挥行政机关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职能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太原市行政调解办法》,在全省率先建立起政府负总责、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使全面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出台《关于加强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的意见》,在市人民信访接待中心设立“访调工作室”,创新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一体化化解信访积案工作机制,打造非诉讼纠纷化解综合平台,法院速裁团队进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组织进驻信访大厅、法院、公安派出所,全面开展访调对接、诉调对接、警调对接,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不断健全、有效运行。
商事调解服务“太原模式”逐步形成。实施双百工程,在105家商会建立调解组织或派驻商事调解员,向100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派驻商事调解员,实现商事调解服务全覆盖。建立“调解+保险”商事纠纷化解新机制,填补了全国定向法律调解服务类保险的空白。司法为民的法治之力,在各类矛盾纠纷的妥善化解和公平正义的不断落地中生根发芽。
提质高效
推进行政执法“有温度”
“我们村昨晚有大车抛撒渣土,能管吗?”“镇上有乱摆摊设点的,影响出行,你们管吗?”“管、管、管,今后有事都可以找综合行政执法队。”自被确定为全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镇后,阳曲县泥屯镇优化组织架构,理顺体制机制,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实现了一支队伍管执法。
行政执法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在过去,“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情况长期困扰基层。为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及基层执法力量分散薄弱等治理难题,我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推进10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将原来214支执法队伍整合精简,形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卫生、劳动监察10支综合执法队伍。
2022年以来,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六城区乡镇(街道)成立以“1+X+Y”为体系的综合行政执法队。“1”是指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X”是指市场、城管、交通、应急等领域单独派驻乡镇(街道)的执法中队,“Y”是指10个领域除“X”外、不在每个乡镇(街道)驻队的执法队,在乡镇(街道)设置的执法模块。以此,推动“九龙治水、多头执法”为“攥指成拳、统一作战”,实现了执法力量“拧成一股绳”、基层治理“下成一盘棋”,真正发挥出“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优势。
执法是行政权力运行的重要载体,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我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等信息公开,45个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237个县(市、区)行政执法主体全部建立清单、指南和工作流程图,并在市政府网站“法治政府建设”专栏集中公示,行政执法闭环式制度体系基本完善。全市统一规范执法文书格式和规范用语400余种,配备音像和执法记录设备7600余台,专用音像记录信息储存设备820余台,实现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设立法制审核机构170余个,法制审核人员570余人,严把执法法律关。
前段时间,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一次检查中发现,某超市销售的某品牌食品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及相关证明文件,也未留存供货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鉴于企业是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按照“两清单一规定”,执法人员对涉事超市作出免于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整改。
让行政执法少“打扰”企业,为企业“减负”,是行政执法部门正在作出的努力。全市行政执法部门探索开展“综合一次查”联合执法,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精准施策”的综合查办工作格局,持续推进落实《关于规范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先后公布207项“免罚清单”和117项“轻罚清单”,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2022年,全市共作出从轻减轻处罚18.97万余件,免罚案件3.4万余件,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彰显出行政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循法而行
应对突发事件“有尺度”
“报告!地铁隧道内突发积水,滞留了大批乘客,还有人触电,请支援!”2022年8月,一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在地铁2号线龙城公园站进行。在演练中,多部门联合救援,历时一个多小时,完成滞留乘客及伤员的转运,检验了应急处置预案的科学性、实战性和针对性,积累了应急处突能力。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是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要求。近年来,我市坚持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完成《太原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编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应急演练与评估,健全完善统一指挥、专长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机制,强机制、夯基础,防风险、提能力,战灾害、化危机,从政府到社会基本形成了有效协同的应急机制。
在近年的疫情防控工作中,我市各级部门积极启动应急响应机制,依法推进防控工作,筑牢疫情防线。在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双组长”制的高位保障下,高效运行“1部1办10组”,先后121次研究部署、62次调度检点,统筹推进一线保供、民生保需、交通保畅、社会保稳。坚持把快速流调作为应急处置的总开关,抢抓“黄金24小时”,发挥公安、公卫、工信联动优势,切实把风险人员全部包进去、筛出来、管控住,这一做法被纳入全省“以快制快”防控工作方案全面推广。
为进一步依法依规实施应对举措,我市开展11部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并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充分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意见,确保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此外,全市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接入国家应急部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全方位监控管理;开展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建成救援指挥大屏显示系统、基础支撑系统、救援业务系统和视频通信系统;拓展培训领域,结合不同类型、层次的岗位特点和培训需求,制定特色培训方案……通过不断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应急演练、工作培训,全市在法治领域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不断提升。
国之大者,为国为民。这是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指引,也是法治政府建设在新时期换挡提速的鲜明印记。一项项深谋远虑的改革,一件件卓有成效的举措,助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驶入“快车道”、跑出了“加速度”。这不仅体现了太原法治政府建设的态度和力度,更彰显出以法治力量守护民生福祉的决心和信心。
勇立潮头,春山可望。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掀开了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篇章,正式开启法治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四时之始,万物复苏,并州大地春潮涌动,一派勃勃生机,法治动力愈加澎湃,法治政府建设蹄疾步稳、铿锵有力。全市上下思想统一、聚合力量,务求率先突破,稳步前行,筑牢法治之基、彰显法治之力、厚积法治之势,为全面再现“锦绣太原城”盛景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本版图文由太原市司法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