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3月13日分别表决通过了关于这两个报告的决议,决定批准这两个报告。
《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共分三部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政策取向;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主要任务。
《关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共分三部分: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扎实做好2023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