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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政策有微调

  本报讯   4月6日,省招考中心发布消息,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为了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今年,重点高校招生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具有报名条件的考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县教育、公安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报考专项招生计划志愿。高校会对报考考生在申请、录取和新生报到环节进行资格复查。

  录取时,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实行平行志愿,高校专项计划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4月25日前,考生完成报名申请。(张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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