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要合理安排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明确改造对象范围,大力改造提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设施短板明显、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鼓励合理拓展改造实施单元,根据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需要,在确保可如期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的前提下,可结合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将建成于2000年底后、2005年底前的住宅小区纳入改造范围。
通知提出,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原则,尽快自下而上研究确定2024年改造计划,于2023年启动居民意愿征询、项目立项审批、改造资金筹措等前期工作,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提前至2023年开工实施。
通知部署,要扎实抓好“楼道革命”“环境革命”“管理革命”等3个重点。在“楼道革命”方面,要加快更新改造老化和有隐患的管线管道,整治楼栋内人行走道、排风烟道、通风井道等,开展住宅外墙安全整治。在“环境革命”方面,全面整治小区及其周边的绿化、照明等环境。在“管理革命”方面,结合改造同步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机制,引导居民共同维护改造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