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3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小额贷款税收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

  新华社北京10月3日电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称,为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发挥积极作用,延续实施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至2027年12月31日。

  公告所称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根据两部门发布的公告,对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对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地方新闻
   第03版:综合新闻
   第04版:视点
我国首次开展卓奥友峰极高海拔气象梯度观测
“丰”景如画 满载希望
我国提供越来越多国际海洋公共产品
小额贷款税收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
三名科学家分享2023年诺贝尔物理学奖
司法部发布案例指导法律援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