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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司法成本 提高办案效率

太原中院联合六部门签署协作执行新举措

  本报讯 为节约司法成本,提高执行效率,10月24日9时,太原中院与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管理局、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签署协作联动执行备忘录。

  近年来,太原法院执行案件逐年上升,2022年受理66253件(同比上升42.14%),今年1月至9月受理77708件(同比上升41.76%),每年执行案件受理总数占到了全省收案总数的近三分之一。太原两级法院现有执行干警540人、员额法官61人,成立了56个执行办案团队。员额法官团队办案数也逐年上升,2022年办理1183件,今年1月至9月办理1273件。执行案件逐年上升、案多人少的矛盾已成为不容忽视的执行难题,深化执行改革、释放集约效能成为破解执行难的新路子。此次,太原中院与6家单位深化协作联动执行的目的就是实现司法查控的集约化办理,提高执行效率。

  据介绍,今后全市法院涉及6家单位的司法协作事项,在六城区范围内的,统一由太原中院派专人前往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管理局、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包括其所辖的六城区下属单位)办理。

  全市法院涉及6家单位的司法协作事项,在“三县一市”范围内的,采取就近办理原则,统一由“三县一市”法院派专人前往所在地对应单位办理。

  外地法院委托执行涉及6家单位的司法协作事项,在六城区范围内,除车辆委托事项直接由迎泽区法院办理,其余委托事项统一由太原中院办理;在“三县一市”范围内的,依然统一由“三县一市”法院工作人员前往所在地对应单位办理。

  在签约仪式上,太原中院执行局负责人介绍,此次集约化举措的推行,将有效节约司法成本,减轻基层法院的办案压力。同时,集约化后办理材料由专人负责,有利于避免因材料不统一、不规范造成的时间浪费和程序空转。(陈 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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