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进一步强化“减量控大”工作,在“全国交通安全日”来临前夕,太原市公安交警支队就积极开展了“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进企业
为切实加强对货运企业的安全宣传和教育,预防货车交通安全事故,增强广大驾驶员安全文明出行意识,11月23日,交警综改大队安全中队民警走进辖区货运企业山西并州高速快客集团伍通运业有限公司,参加公司当月的安全例会。民警首先与企业负责人详细讲述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督促企业负责人一定严格落实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随后安全中队民警现场向大家普及交通法规及安全常识,随后通过近期发生的车辆交通事故案例,分析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宣讲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要求大家在日常行车中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提升自我保护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
驾驶人和运输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一定会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把安全放在首位,从细节入手,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倡导者,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进学校
近日恰逢迎泽区第三实验小学组织学生展开户外活动,交警迎泽一大队二中队民警被邀请到现场为学生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民警通过生动形象的PPT动画视频演示、实际案例讲解,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孩子们讲解了道路上不文明行为所造成的危害,让孩子们意识到在行车过程中不系安全带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
民警还结合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重点宣讲了在日常生活中应该怎样安全过马路、怎样乘坐交通工具、怎样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以及发生交通事故时如何求助等交通安全常识。通过此次安全教育活动,提高了幼儿的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增进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我市其他各辖区交警大队以“全国交通安全日”为契机,也都纷纷走进学校,开展以“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为主题的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强化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民警以“知危险、会避险”为主题,寓教于乐、生动有趣的形式,引导孩子们从小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理念,提高对交通安全风险的认识,安全文明出行。
进乡镇
古交、娄烦、阳曲等交警大队,针对辖区乡村公路较多的实际,结合各自辖区村道路的实际情况,结合“八进”宣传、“美丽乡村行”等宣传活动,民警走乡串户,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村民详细讲解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以及三轮车违法载人、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酒醉驾的危害性,让村民切身体会到交通违法严重后果就在自己身边,从“文明守法”的道理中,学习到“平安回家”的文明意识,养成文明交通,你我同行的良好习惯。
进驾校
为提升驾校学员的道路交通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各辖区交警大队民警深入辖区驾校组织教练、学员开展“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主题宣传。民警与驾校学员开展“面对面”交流,向驾校教练员、学员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重点讲解日常的交通安全常识,提醒每位驾驶人时刻都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礼让、安全守法。希望新领证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服从交警指挥,践行文明交通行为,从自身做起,告别交通陋习,自觉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11月20日,综改交警大队安全中队深入辖区源梦驾校开展“一盔一带”主题宣传活动。活动中,民警向学员们发放宣传资料,告诫学员从第一次驾驶开始,就要养成良好的安全出行习惯,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超员等危险驾驶行为。同时,叮嘱教练做好模范带头作用,自觉系好安全带,加强对驾校学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努力培养出驾驶技术好、安全意识强的优秀驾驶员。
屏屏有标语、处处有知识、人人有担当,太原市公安交警支队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延伸宣传触角,拓宽宣传覆盖面,有效提高宣传工作水准,为广大群众出行安全提供了保障,积极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预热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相关链接
“122”的来历
2012年11月1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公安部向其报送《关于将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请示》,将每年的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旨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增强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加强社会公德建设。
“全国交通安全日”为何要定在12月2日?
确定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主要考虑数字“122”作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于1994年开通并投入使用,群众对此认知度高,方便记忆和宣传;同时考虑每年12月2日我国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在此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广大民众出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