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百日攻坚执法行动。共检查企业111家,发现问题155个,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3份,已全部完成整改。
臭氧削峰攻坚行动。认真梳理更新阳曲县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工业企业清单,将所涉及的81家企业纳入了重点监管。2023年完成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1家,共有11家安装燃烧类高效治理设施。攻坚期间,对重点行业企业采取了错时错峰生产、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工业企业强化管理及提标改造等措施,并通过强化执法检查,发现问题企业17家,全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全部完成整改。对5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立案,对3家企业予以罚款,对1家首次违法企业予以免罚,对1家企业予以查封。
“秋冬防”攻坚行动。重点围绕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面源污染治理、调度令应急减排执行等方面开展。其间,涉及错峰生产的水泥、石灰窑、砖瓦窑已全部按照要求停产到位。行动开展以来,发现问题347个,目前整改完成284个。
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行动。加快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换金属号牌进度,严禁未悬挂号牌或检验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入施工工地施工或在工业企业内使用。目前,阳曲县已提交申请表475份,安装完成408辆。
开展黄河“清废”行动。共推送问题点位3处。经核查,1处为风电项目临时堆土,2处为原先堆放固体废物,已全部完成清理。
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日常双随机抽查、专项行动检查,执法检查过程中必查第三方机构监测服务情况,通过查看原始数据、排放口视频监控、门禁系统等,共发现4起监测报告不实的情况,已全部移送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023年,阳曲分局依法立案办理各类案件共18件,对12家企业14起案件实施了行政处罚,共计罚款145万余元。其中,对龙城清源超标排污行为处罚92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案1人,查封案件1起,不予处罚案件4起。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该分局坚持以帮扶企业为目的,对一般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从污染物收集处理设施提升、规范化运行等方面,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对环境违法行为轻微的企业,依据《山西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包容免罚事项清单》等文件规定依法免于处罚。2023年对龙城清源、惠科等4家企业的违法行为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超过全年行政处罚案件的五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