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每年要培养500名数字工程师
山西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的培育对象为:全省符合国家职业标准的数字技术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以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有意愿从事数字技术领域工作的人员。培训结束后,学员将参加由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专业技术等级考核,通过考核者将获得相应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取得高级数字技术工程师等级证书,可作为申报高级工程师系列职称重要参考;取得初、中级数字技术工程师等级证书,可认定其具备初、中级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李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