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杏花岭大队六中队民警在丈子头街附近开展日常查缉工作时,接大队分指挥中心指令称有一辆晋M牌照的厢式货车涉嫌疲劳驾驶,希望在岗民警予以协助查扣。警情就是命令,中队民警立即根据分指所提供的线索对周边路段开展系统排查,最终民警在丈子头物流园区内将当事货车成功查获。经民警现场核实该车行车记录仪得知,该驾驶员长时间驾驶车辆,已严重超出安全驾驶时间。这一行为极易导致司机反应变慢、操作迟缓,遇有突发事件不能作出正确处理,安全隐患极大。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停车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该驾驶员已构成疲劳驾驶,民警现场为该驾驶员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其立即休息调整,并依法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