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张谦,因你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决定与你解除聘用合同,请你于本通知刊登之日起10日内到太原市迎泽区庙前街道办事处办理解除聘用合同相关手续。
太原市迎泽区庙前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