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勤民警在滨河南路例行夜间酒驾检查时,经对驾驶鄂CX6***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陈某某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55mg/100ml。后经公安信息网比对,发现该驾驶人陈某某于2023年2月10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就被交警古交大队查获,并于2023年2月13日对其作出机动车驾驶证暂扣六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此次饮酒驾驶属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无独有偶,执勤民警在腾飞路路段开展酒醉驾严查行动时,发现一辆号牌为晋AV2***的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随后对驾驶员马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77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民警遂将其带至医院采集血液样本检验,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血检结果为177.59mg/100ml,马某系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不要怀有侥幸心理违法上路,注意守法行车,谨记安全出行。交警大队将持续加强打击整治力度,筑牢平安“防护网”,确保市民出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