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6日,古交市自然资源局作出古自然资规罚决字2023第01号-0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和谐苑”A座住宅楼建筑物实物和“和谐苑”B座高层住宅楼建筑物实物。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古交市东曲街道办事处正在依法清理“和谐苑”A、B座烂尾楼项目工程承包人或实际施工人工程款相关事项。现自然人赵振昌(身份证号:132229********7417)提交有关材料申报“和谐苑”A座由其本人挂靠太原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建设;李建强(身份证号:140102********5233)与山西惠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交有关材料申报“和谐苑”B座由双方共同施工建设。 现对上述事实进行公告,任何利益相关方对前述公告事宜有异议、申明或权利主张事项的,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2024年12月10日—2025年3月9日)内与工程承包人(实际施工人)协商并向古交市东曲街道办事处指定人员申报,逾期未提出异议、申明或权利主张的,则视为自愿放弃。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古交市东曲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武玉海 联系电话:13191006784
古交市东曲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