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勇
晋阳古城考古博物馆展出北齐时期的圆首墓志多件,《若元保墓志》为其中之一。该墓志石刻高90厘米、宽39厘米、厚15厘米。
《若元保墓志》石料中部有一条明显的地平面分界线,一侧立面的地平线上部为打磨面,下部未打磨面在地平线以下。其他三侧面均为未打磨面。据介绍牌标示,此石刻为采集文物,出土地不详。由其形制和铭文考察,应属北齐时期晋阳土洞类墓葬中多见的碑形墓志。
墓志上部打磨面分两个部分。其中,上部是拙朴简略的铭文,录文如下:大贤真都督贺拔伏恩下故人中坚将军虞候备身若元保户属恒州代郡天保十年岁次己卯十月乙酉朔十二日丙申葬。
铭文下部为线刻图,题材是一主人二侍者,均面朝此墓志石的右侧方向。居中者骑一匹膘肥体壮的高头大马,长圆脸型,头戴巾,着右衽袍服、短靴,手持缰绳。马匹做日常前行状,刻出马鞍、马镫。马鞍上似插一长杆物品。前后各一名侍者,戴风帽、着袍服、短靴。马前侍者肩扛一杆。此类线刻图在墓志中出现较为罕见,是当时的日常生活出行场景题材。
以下为我对《若元保墓志》的释读。
墓志铭的书写风格并非遵循孝文帝迁都后北朝的墓志铭格式,其内容虽然简洁,却为研究北齐时期的鲜卑姓氏、禁军军官名号以及侨州提供了重要的原始史料信息。
墓主名为若元保,鲜卑族中存在若干姓氏,其中一些后来改为苟氏,也有改为若氏。若元保,即若干元保,此时已简化为单字姓氏。
若元保曾是大贤真都督贺拔伏恩的下属军官。大贤真一词源自鲜卑语,指的是北齐禁军中的一个官职,通常对应的汉语官职是备身都督或内直备身都督,属于从四品武官职。北齐时期,鲜卑化的回潮在制度上采取了多项措施,其中在禁军中建立鲜卑—汉双语职官体系是其重要内容。这份铭文为我们提供了最新的鲜卑语大贤真资料,说明当时的人们对大贤真都督这一称谓十分熟悉,它不仅在日常用语中使用,而且在书写中也经常单独出现,不必一定与汉语官职名称并用。这表明,尽管魏孝文帝推行了汉化改革,推广汉语的使用,但北齐社会对鲜卑语依然保持着相当程度的熟悉度。
贺拔伏恩在文献中有所记载,首次出现是在北齐武平三年(572),当时后主在杀死斛律光后,命令中领军贺拔伏恩前往幽州,处死斛律光的弟弟斛律羡。第二次出现是在北周灭北齐的晋阳之战中。北齐武平七年(576)十二月,开府仪同三司贺拔伏恩等30多名宿卫近臣投降北周,并被授予官职。庚申日,周武帝攻入晋阳时遭遇北齐军队伏击,贺拔伏恩鞭打马匹后部,并在投降北周的皮子信的引导下,帮助武帝脱险出城。
贺拔伏恩是后主宠信的鲜卑族军人,却在晋阳被攻克前夕投降,并紧随周武帝。这种迅速反转的立场转变令人瞩目。梳理贺拔伏恩的官职进阶次序如下:北齐天保十年(559):大贤真都督,从四品;北齐武平三年(572):中领军,第三品;北齐武平七年(576):开府仪同三司,从一品。中领军与领军同为北齐禁军的领军府长官,下辖左右卫府、领左右府等禁军系统。
根据铭文,墓主葬于北齐天保十年(559),因此墓主并非贺拔伏恩,而是其下属军官若元保。铭文的书写顺序先提及墓主所在的禁军部队长官,这与一般的体例有所不同。
若元保担任的官职是中坚将军、虞候备身。在北齐的官制中,中坚将军为从四品,与贺拔伏恩担任的大贤真都督品级相同。《左传·昭公》中晏子说:“薮之薪蒸,虞候守之。”虞候原本是负责守望和管理山泽的官员。北魏时期已有此职,北周、北齐亦设有虞候(大)都督。隋朝设有左右虞候,从七品,掌斥候伺非。可见虞候的职责在于侦察。
北齐禁军大贤真备身都督的下属军人被称为备身,包括备身五职、内直备身五职等,但未见虞候备身的记载。禁军中的“备身五职”官品从八品至从七品不等。若元保作为大贤真都督贺拔伏恩的下属军人,其官品应低于主官贺拔伏恩,中坚将军与大贤真对应的备身、(内直)备身都督官品同为从四品。中坚将军可能是若元保去世后的赠官。
因此,总结起来,若元保是北齐禁军军人,其上司是时任大贤真备身(内直)都督的贺拔伏恩。虞候备身是若元保所担任的军职。
据铭文显示,若元保的户籍属于恒州代郡。北魏后期至东魏北齐时期,在山西境内建立了多个侨州,用以安置迁入的六镇鲜卑军人及其家属。其中,侨州恒州的首郡即代郡。恒州的寄治地在肆州秀容郡城,位于今天的忻府区。侨州是东魏北齐军事力量的所在地。侨州的鲜卑军人户籍单独列出,不在行政管理范围内,社会地位较高。若元保的户籍在侨州恒州代郡,无疑是六镇鲜卑军人。
按照惯例,若元保应归葬于其户籍所在地侨州恒州代郡。此墓志铭是在太原发现的,可能是墓主家族在晋阳拥有墓地。另据考古资料显示,侨州户籍的鲜卑军人葬于晋阳的情况似乎并不少见,可能是有官方的制度性安排。
铭文记载的葬礼时间为“天保十年岁次己卯十月乙酉朔十二日丙申”,即若元保葬于北齐天保十年(559)十月十二日。遗憾的是,因铭文过于简略,未能记载其去世和生卒年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