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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规避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本报讯  1月10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集承担“两会”保障、“年夜饭”及连锁超市等19家经营企业负责人,就规避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夯实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进行风险提醒和告诫,全面筑牢节日期间食品安全防线。

  春节将近,既是食品消费高峰时期,也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敏感时段。为强化对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的监管,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四不两直”方式对部分承接“年夜饭”的餐饮单位、连锁超市和食品便利店等25家食品经营企业进行督查,检查中发现个别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不力。

  会上通报了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六大问题: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流于形式;进货不履行查验义务。进货时未查验供货方资质、未索取进货凭证和检验合格证明,致使食品无法溯源;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卫生不符合要求;餐饮单位不按照操作规范制作食品;餐饮具清洁消毒不到位;食品标签标注不真实、不规范。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全市食品经营企业,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当好食品安全守护者。(张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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