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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收购井盖等市政公用设施

  本报讯  4月8日从市城管局市政建管中心了解到,在市城管系统开展的市政设施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中,将严查井盖、雨水箅子等市政公用设施收购行为;如发现可疑线索,请立即拨打110报警或举报电话0351—6150110。

  市市政建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市政井具是各类管线系统的组成部分,是城市的生命线,其运行状况直接关系着广大市民的出行安全。井盖、雨水箅子等排水设施,通信电缆、电力电缆、光缆等管线,路灯杆件、交通信号设备、消防栓等公共设施以及其他明确属于城市公用设施的专用器材,严禁收购。

  对非法收购上述物品的企业或个人,一经查实,市有关部门将依法没收涉案物品,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希望废品收购站的负责人能严把收购关,对来源不明、疑似市政设施的物品主动拒收。同时,落实台账登记,确保回收的物品可追溯。”市市政建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任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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