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规范了政策文件的制定程序、执行、评估清理、合法性审核等内容,明确了建立法律顾问及专家协审工作机制,增加了加强培训学习、强化沟通协调、推进审核信息化建设等内容,并着重从三个方面提升政策文件的法治化水平。
首先,针对提高文件政策制定整体效率问题,厘清起草部门、实施部门、合法性审核部门的职责;其次,针对提高部门审核机构人员素质和责任意识方面,确立审核质效的通报机制;再次,针对政策空转、规定冲突、责任落实不明等问题,《实施意见》规定公民、法人及其法律顾问等若认为政策执行存在问题,可向起草或实施部门反映,部门需建立首问负责制及时予以解决。若政策落实需多部门协同,起草部门应牵头协调,明确分工协作,推动政策措施顺利落地。(辛 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