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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警电话的变迁

一九五五年五月三十一日,《北京日报》三版(资料图片)

“09”火警号牌(中国消防博物馆藏)

月 娴

  中国消防博物馆里,有一块“09”火警号牌,它背后是一段关乎民生安全的通讯发展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我国的电话通讯主要依靠人工接转。当时,国家规定特别通讯号码以“0”开头,其中火警分配到的号码是“9”。因此,当发生火灾时,人们需要先接通话务员,再告知“要09”,由话务员转接到消防部门。这套基于人工转接的系统,在通讯资源匮乏的时期,成为连接百姓与消防力量的重要桥梁。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这种方式的局限性日益凸显。人工转接效率较低,在争分夺秒的火灾救援中极易造成延误。

  为适应长途电话自动接续的需要,原邮电部必须将首位“0”让出供长途拨号使用。于是,1959年10月22日,公安部印发了《关于火警电话“09”匪警电话“00”两个号码改为“119”及“110”的通知》,正式启动了火警号码的变更工作。

  在改动过程中,新旧号码应并存一段时间,让群众有一个熟悉的过渡期。黑龙江省的牡丹江、佳木斯等地在1959年底率先启用了“119”火警电话,而全国范围内的全面推广则持续到20世纪70年代后期。

  这次变更有着多方面的深远考虑。首先,“119”作为“11”号开头的特别服务号码,更符合国际标准化管理的要求,能避免与其他通讯服务相互影响。其次,这个号码在汉语中谐音“要要救”,便于记忆和联想。1992年,公安部又进一步将11月9日定为全国“消防宣传日”,使得“119”这个号码更加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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