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河口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常务副队长阎智勇带领队员来到火山片区,开展占用机动车道摆摊设点违法行为“综合一次查”行动。除联合古交市市场监管河口中队、城市管理河口中队等下沉力量外,队伍里还多了两名特殊队员——河口镇纪委执法监督员、河口司法所执法指导员,他们全程跟在执法队员身后,紧盯每一个执法细节。
这是河口镇推行的“伴随式”执法监督行动。2026年2月,《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正式施行,明确要求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河口镇迅速落地,邀请镇纪委、司法所跟随执法队伍,从亮证、告知到取证,予以提醒、校准。
现场有监督
“您好,这个摊子占用了机动车道,请您配合一下。”执法队员亮出执法证,语气温和。
摊贩没有吭声,眼睛却瞟向旁边,队伍里有位工作人员正盯着执法人员的一举一动。事后得知这是镇纪委执法监督员时,这位摊贩感慨:“以前担心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现在有监督员全程见证,执法公开透明、文明规范,我们心里踏实多了。”
整个执法过程持续10多分钟。队员们帮他搬回占道水果、清理果皮、解释法规。
这样的“现场校准”,正是河口镇“四个紧盯”的缩影:紧盯程序合规,亮证、告知、取证、文书送达是否合法;紧盯行为规范,执法用语、态度、裁量是否文明公正;紧盯全程留痕,记录仪使用、证据留存、案卷制作是否规范;紧盯诉求回应,倾听群众和经营户意见,协助化解矛盾。
沟通有方法
古交市司法局河口司法所负责人张咪,作为执法指导员参加了当天的行动。她介绍,这次主要是对执法程序、亮证执法、文书规范等进行现场指导。
“过去执法监督是‘案卷上的监督’。等卷宗交到我们手上,事情已经过去了,再发现问题只能‘事后补救’。”张咪说,“伴随式”监督最大的不同,是问题被当场指出、当场改掉,执法效力和公信力同步提高。
执法现场,队员没有简单地说“你违法了”,而是耐心地解释占道经营的危害、法律依据,以及如何合法经营。“同样的意思,不同的表达,群众的接受度天差地别。”阎智勇说,“以前执法简单,走流程、下处罚决定;现在重在讲清楚占道经营的社会危害性和整治后的社会效果,尽量首违不罚、轻违免罚。”
服务有转变
火山社区的李婧提着菜篮走过整治后的街道,高兴地竖起大拇指:“路不堵了,干活像样!”
“当前,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是规范行政执法、提升执法质效的重要举措。我们将严格履行执法监督职责,不断完善‘伴随式执法监督’机制,扩大监督员参与覆盖面,常态化开展联合整治与日常巡查,持续巩固治理成效,全力打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阎智勇说。
河口镇的探索不止于此。“以前我们主要精力放在‘管’上,现在更多放在‘帮’上。”河口镇镇长康淼说。在推行“伴随式执法监督”的基础上,河口镇将进一步完善“综合一次查”工作,对涉及企业的执法检查,通过联合多个部门,进行全面“体检”,找出问题并帮助解决,从而减少入企频次、避免多头执法。同时,建立企业信用等级:信用良好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信用相对较弱的企业,加大帮扶力度。
法治的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也是最好的连心桥。张咪的记录本上密密麻麻地写着各种数据、流程与感悟。当天的最后一页,她写道:“一切有序。群众配合。执法队员动作规范。现场劝导整改,没有处罚。”
记者 刘志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