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丙肝药品“双通道”政策?
“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两个购药渠道。纳入双通道管理的丙肝抗病毒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参保患者既可以在定点医院购药报销,当院内药房药品供应不足时,凭专科责任医师开具的合规外配处方,也可到医保认定的双通道定点药店购药。医院、药店执行相同医保报销标准,实现“一站式”直接结算,无需患者先行垫付再回院手工报销。
二、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待遇?
正常参保缴费的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经肝病专科医师确诊为慢性丙型肝炎,符合双通道药品说明书适应症用药条件,完成特药备案登记后,即可享受双通道医保报销待遇。异地参保人员按异地就医相关规定办理备案后,同样可以享受双通道直接结算服务。
三、医保报销待遇标准(山西省统一政策)
丙肝双通道管理药品执行全省统一支付政策,门诊使用不执行乙类药品先行自付: 1.职工医保:医保基金支付70%,个人承担30%; 2.城乡居民医保:医保基金支付60%,个人承担40%; 3.个人自付合规费用,按规定纳入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范围,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
提示:住院期间使用该类药品,按照住院医保乙类药品政策执行报销。
四、办理流程
1. 病情评估:参保患者携带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既往病历、丙肝病毒检测、肝功能等相关检查资料,到本院肝病专科就诊,由双通道责任医师评估,确认符合用药适应症。2.完成特药备案:医师填写双通道药品用药申请材料,提交院医保科审核,上传医保系统完成备案登记。3.开具电子处方:备案通过后,责任医师开具双通道电子处方,处方同步流转医保平台。4.购药即时结算:①院内购药:医院药房有药时,直接在院内刷卡/医保电子凭证结算;②药店购药:院内暂缺药品时,参保患者可凭流转电子处方,前往双通道定点药店购药,现场直接医保结算,仅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单次处方药量按照医保规定执行,一般不超过30天用量。
五、重要温馨提示
1.双通道药品必须由医保认定的责任医师评估、开具处方,普通药店和非定点药店不能享受双通道报销;2.购药务必携带社保卡或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做到实名制就医购药;3.用药期间遵从医嘱定期复查,严格按疗程规范治疗;4.如有政策疑问,可前往本院医保科窗口现场咨询,或咨询门诊医护人员。
慢性丙肝早诊断、早治疗,绝大多数患者可以实现临床治愈。
记者 麻毓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