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遇”事故现场 法官援手救助
2020年12月3日上午11时许,杏花岭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外出执行公务,驾驶警车途经339国道晋中市李墕村附近时,看到一辆摩托车倒在路边,旁边还躺着一名男子,看上去伤势不轻。
见此情形,干警们立即停车,保护事故现场,并拨打120和122求助。其后,他们又积极配合到场的事故民警和医疗救护人员,对受伤的摩托车骑手实施了救助。
“在事故发生后的几分钟时间里,曾有几辆车经过,但都没有停车救助,感谢法院干警及时伸出援手……”受助者和家属万分感动,特意送上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