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9时许,家住晋中市榆次区的杜大爷和老伴专程坐公交车赶到省城,前往户籍地汇丰派出所办理业务。
两位老人说,女儿准备在榆次给他们买房子,登记时发现户口簿上的户号需要升级,所以前来更改户号。
户籍民警注意到,因上户年代久远,杜大爷和老伴的户号是旧的6位数,需要升级为15位数的新户号。不过,这需要提供户口簿原件,但老人手中只有户口页复印件。
原来,老夫妻都是单位集体户,因退休多年,又不在太原住,单位的集体户管理处要求他们把户口迁走才能拿回户口页。
考虑到老夫妻家住榆次,跑一趟很不容易,户籍民警请社区民警帮忙与老人的单位沟通。随后,民警又主动联系集体户管理处工作人员,告知老人名下无房产并不具备迁户条件,机械式要求迁走户口不合理。
一番协调后,杜大爷取回户口原件,办妥了户籍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