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工程人员开始申报职称了
2021年度市民营企业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将在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统一管理、指导和监督下,由市民营企业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各县(市、区)民营企业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分别组织实施。评审范围包括:在市民营企业从事建设(市政、道路等)、建材、机械、电气、冶金、化工、轻工、林业(园林)、水利、矿山、电力、勘测等行业的在岗(聘)工程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申报人。要求所在企业成立于2019年12月31日前,且申报人须持有2020年12月底前在我市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