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底,辖区居民李阿姨带着两个年幼的外孙到柳巷派出所求助:孩子快到适学年龄了,她想把自己、女儿及两个孩子的户口迁入居住地金湾小区。
民警了解得知,金湾小区是回迁安置住宅,尚未取得不动产证,李阿姨所持住房安置证明上登记的还是其已故的母亲,遂告知她需要将安置证上名字更改为自己,才能办理落户。
几天后,李阿姨再次来到户籍窗口,面露难色,声称安置证上的姓名无法更改。民警询问得知,李女士还有7个兄弟姐妹,家中老人去世后,她和大哥一直住在此处,手足间产生过一些矛盾,导致迁户落户遇阻。
社区民警接到户籍民警的情况反馈后上门核查,又翻阅户籍底簿,掌握了当事人的家庭情况,并逐一联系其兄弟姐妹前来派出所沟通。经耐心劝导,民警帮助李阿姨缓和了家庭矛盾,民警在征得其亲属同意后,为李阿姨祖孙三代办理了迁户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