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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林武出席
  本报讯(山西日报记者 杨文)9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林武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迎光、卫小春、岳普煜、王纯出席会议,副主任李俊明主持。

  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61人,出席55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被提请任命人员供职发言、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罢免王俊飚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执法检查组组长王纯作的关于检查《山西省开发区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根据2021年监督工作计划,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5月至7月在全省开展了《山西省开发区条例》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报告显示,条例实施两年多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依法规范开发区管理和服务,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创新体制机制,狠抓招商引资,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全省开发区数量达到88家。2020年,全省开发区主要经济指标实现稳步增长,工业投资完成1179亿元,同比增长47%,高于全省增速30.6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2060.7亿元,同比增长7%,高于全省增速1.3个百分点。开发区对全省高质量发展带动、辐射作用不断增强。

  会议听取了王拥军代表省监察委员会作的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加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两个大局”,立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直接领导下,省监委依法履行职责,推动我省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全省外逃人员存量大幅削减、增量得到遏制,追缴赃款赃物有力有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的制度优势进一步转化为追逃追赃领域治理效能。

  会议听取了关于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是党中央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责。2020年,全省自然资源领域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两统一”职责,改革创新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各项指标运行态势良好,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源保障。

  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王拥军、副省长卢东亮,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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