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排查治理范围为各县(市、区)森林、林地及其边缘300米范围内的全部输配电设施。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突出排查治理35kV及以下输配电设施存在的火灾隐患,特别要把输配电设施本体缺陷隐患、老化陈旧隐患、裸露线路隐患、私搭乱建线路隐患、输配电设施周围可燃物隐患、输配电线路下方违法种植超高树木隐患,以及电力施工中违规用火行为等作为排查治理重点。供电企业要主动与林草部门对接,将电力企业在森林、林地及其边缘300米范围内的全部输配电设施以及电力用户名称、产权分界点、电压等级等信息及时报送至当地林草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