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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娃不尽责 就会被追责

□马腾飞
  《家庭教育促进法》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专门立法,从而开启了家长“依法带娃”时代。3月2日,晋源区法院发出了全市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既体现了法律的力度,也彰显了法律的温度。(《太原晚报》3月5日)

  不好好带娃会被依法追责!《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公检法机关办案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和犯罪行为的,要根据情况对监护人予以训诫,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孩子是爸妈的宝贝,更是祖国的花朵。他们的健康成长不仅关系到孩子自己未来的幸福,还关系到祖国和民族的未来。长期以来,很多家长有一种错误认知,认为孩子是自己的,如何行使监护权、如何教育孩子是自己的家事,他人无权过问,即使孩子没有教育好自己承担后果就行了,今后这种错误的观点将被依法纠正。《家庭教育促进法》将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了“国事”,开启了家长“依法带娃”的时代,如何带娃受法律的约束,以往的随性带娃将不被允许。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在对孩子的教育上,一些父母存在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的现象,往往认为教育是学校的事,从而忽视家庭教育,以为父母的责任只是让孩子吃好穿好,根本不考虑孩子的人格心理、行为习惯的养成。殊不知孩子成长出现问题,往往是父母教育不当的结果。熊孩子并非天生,也不是突然长成的,如果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家庭教育能够及时发力,给予正确引导,情况或许会截然不同。因此,孩子的成长也是社会性问题,依法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势在必行。《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从法律上对家庭教育进行规范、指导和监督,促使家长对孩子由“养”向“育”进行转变,这就意味着父母和家庭在孩子的教育问题上将承担更大的责任,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父母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通过法律的手段督促家长担负起家长该尽的教育责任,对孩子的教育重视起来,避免他们误入歧途。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当一名合格的家长,不仅仅需要从法律上给予约束,家长自身也需要转变观念,变被动为主动,扛起教育和陪伴的责任,形成良好的教育观念,掌握合适的教育方法,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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