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认为,2020年,市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质量和水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同时,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有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依法行政观念不牢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走形式、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彻底、重要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等。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建议:
一、树牢法治理念,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法治教育,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法治理念,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履职的能力。要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分解细化政府及各部门职责任务,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承办人,实行“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管理。要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考核和督察,督促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抓法治职责,推动领导干部述法工作制度落实。
二、健全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水平。要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太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依法履行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家智库”等作用,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增强公众参与实效。要加强对重大项目投入、招商引资重大政策、政府性大额资金支出等重大事项决策的合法性审查,防控重大决策风险,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三、落细“三项制度”,推进规范文明执法。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和完善各项具体制度,按要求集中公示公开有关信息,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要加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力度,有序推进人员整合,落实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理顺部门协作机制,健全信息互通、衔接配合、监督制约等运行机制,实现审批、监管与执法的有机结合。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裁量规则,建立落实行刑衔接相关制度,强化对执法机关和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履职能力。要科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加强行政权力清单管理,结合机构改革后职能变化情况,对市级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进行清理规范和公开公示。要继续围绕简政放权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全面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不断优化行政审批事项与流程。要持续打造“六最”营商环境,认真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不断深化企业投资承诺制改革,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五、精准科学立法,提升依法治理效能。要严格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提前组织谋划法规草案起草工作,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切实提高法规草案质量;严把时间进度,严格遵守提交时限。要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认真做好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工作,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要充分发挥立法在依法治理中的重要引领与推动作用,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立法理念,不断完善立项、论证、协调、审议等工作机制,切实提高行政立法质量,积极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