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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一次主任会议通过)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治山、治水、治气、治城一体推进,持续用力,再现‘锦绣太原城’盛景”重要指示,严格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多措并举,有效控制排污总量,省城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基础仍不稳固,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仍较高,治理难度日益加大,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为全面持续改善省城大气环境质量,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站位,认真践行领袖嘱托。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牢记领袖嘱托,切实增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统一认识、凝心聚力,坚持“四治”一体推进,全方位、全链条、全天候、全流程开展大气环境治理,加大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力度,让“太原蓝”成为常态。

  二、源头控制,大力调整“四个结构”。在转型发展中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一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有效推进资源节约利用,市区范围内严禁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二是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三是调整优化运输结构,在实施“公转铁”的同时,推动城市配送车辆逐步新能源化,建成清洁高效、环境友好的货物运输体系。四是优化调整用地结构,加快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加强扬尘综合治理和秸秆禁烧管控,推进面源污染治理。

  三、多措并举,持续强化协同管控。坚持空气质量改善优先原则,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保持“治污、控煤、管车、降尘”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严格落实“1+30”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科学精准发布预警信息,实现统一预警调度、统一协同应急减排。与汾河上下游相关市、县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溯源等机制,扎实推进环境督察和监管执法改革。

  四、加大宣传,营造全民参与氛围。加强生态文明法律知识和科学知识宣传普及,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生态意识、环保意识、节约意识,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培育生态道德和行为准则,自觉践行绿色生活。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充分依靠人民,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依法公开大气环境质量信息和环保目标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鼓励群众用法律的武器保护大气环境,形成崇尚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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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一次主任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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