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从4月16日起,山西解除暂停销售退热药品管控措施,但药品零售企业在销售退热药品时,应在“山西政务三晋通”小程序“退热药品销售登记信息系统”中,对购药相关信息进行登记。消费者在购买退热药品时,由药店销售人员登录“山西政务三晋通”小程序进入“退热药品销售登记”界面,通过扫描顾客身份证、验证顾客手机号及扫描药品条码信息后,即可自动完成销售登记。
据了解,目前已有超过万家药店在“山西政务三晋通”小程序完成注册、法人实名认证工作,并使用退热药品销售登记功能,现已登记销售药品近10万次,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增添了一道筛查关。 (梁 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