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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范围资料可不提供

我省发布《山西省常用税费业务办理手册》
  本报讯   5月17日,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山西税务”发布新版《山西省常用税费业务办理手册》,规定,在全省范围内,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要求提供超过本业务手册明确规定范围以外资料的,纳税人缴费人有权拒绝,并可向本地税务机关纳税服务部门反映情况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投诉。

  《手册》明确,可通过省电子税务局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的业务事项,纳税人缴费人可自行登录办理,无法正常登录办理的,办税服务厅提供办理兜底服务。纳税人缴费人到办税服务厅人工窗口办理业务,税务部门提供资料预审服务;经资料预审,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最多跑一次”业务事项,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办理税费事项前,纳税人缴费人需先进行实名信息采集,经过实名信息验证的办税人员,税务机关不再要求提供登记证件和身份证复印件。税务机关对纳税信用级别A级、B级的纳税人,在符合办税资料容缺受理条件且做出承诺后,提供容缺办理服务。此《业务办理手册》明确纳税人缴费人办理业务所需材料、时限、流程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在全省各办税服务场所均适用且保持一致。   (霍   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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