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中午1时左右,民警带着笼子赶到现场,从报警人手中接过这只飞禽。“它的爪子非常锋利,一下子就把我们手抓伤了。”民警说,看样子它还未成年,身上也没有明显外伤。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悉心照料,并立即通过分局指挥中心联系林业部门工作人员。
经林业部门工作人员现场确认,该飞禽为红隼,是隼科的小型猛禽之一,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主要栖息于山林和旷野,常单个或成对活动,具有极强的飞行捕猎能力,以各种大型昆虫、小型鸟类、鼠类等为食。目前,该红隼已移交给林业部门,由专业人员妥善护理,很快就可以重返大自然。
民警提醒市民,发现鸟类等野生动物,可及时拨打110,警方会联系专业人员,根据情况及时处理。市民在救助野生动物时,不要随便捕捉或接触鸟类,以免被抓伤。另外,根据法律规定,个人未取得相关许可,饲养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属违法行为。(杨 沫、王 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