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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关于收回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产业园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晋综示土(告)字〔2021〕17号
  经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决定收回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产业园区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东至国有空地,南至国有空地,西至新化路,北至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宗地面积1404.64平方米(合2.11亩)(具体位置如示意图所示)。

  望有关单位或个人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带相关权属证明到太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手续,逾期不办理将直接予以注销。

  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的补偿事宜,由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和使用权人按照有关规定(或协议)依法协商解决。

  被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决定有异议的,可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龙盛街21号

  联系电话:7560861

  山西综改示范区土地管理局

  2021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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